美國大學評估申請人行為記錄和犯罪歷史的做法很可能會對國際學生產生負面影響。具體而言,這與其學校選擇、在美居住地以及相關立法緊密相關。這種做法被稱為“成績單標注”,如果學生有過被停學、開除或違反學校規定而接受調查等記錄,該學生的成績單上將會被進行特殊標記。
當前,美國學校主要靠申請人在申請表上自愿報告自己過往是否有不良行為或犯罪記錄。這種做法在其他國家很少見。“這是一個非常美國的做法,”美國大學注冊處和招生官協會副主任戈特利布(Melanie Gottlieb)說。 “這在國際上并非通行的做法,在別的國家你根本不會看到這種標記。”
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雖然“成績單標注”這一做法一直存在著諸多爭議,但各州就此也都有自己相應的立法及政策。尤其是在#MeToo運動之后,該做法受到了遭受性侵犯和暴力受害者的支持。
目前,大學官員實際上面臨著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即如何在“保證學生在校安全學習和生活”以及“使有行為污點的人有機會獲得教育并改過自新”之間找到平衡。“成績單標注”這一做法的支持者認為,學生的安全超過了行為不良者的隱私及權利;同時,擁有犯罪記錄則可能意味著其未來仍會犯罪。
批評人士說,這種做法與刑事司法改革的努力相悖,它給有行為不良記錄的人獲得高等教育制造了障礙,同時對于那些已經因犯罪而完成服刑的人是不公平的。此外,他們認為,高等教育與廣泛的社區福利相關,如減少再犯率、提高收入水平和改善健康狀況等等。歸根結底,這個問題的決定權掌握在州立法者手中,因為他們有權規范本州的高等教育政策及相關立法。
“我們不得不把這個問題的決定權留給各州,因為這關乎到地方立法,”戈特利布補充說,其所在機構正在為招生官員制定相關標準,以使之在審核學生申請時對“成績單標注”的處理有據可依。通常而言,對那些成績單上有相關標注的申請者,特別委員會將就其是否會對校園安全構成威脅進行專門評估。
據《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報道,紐約和弗吉尼亞州要求大學機構在學生的成績單上標明他們是否曾被停學、開除或有任何暴力記錄,并要求大學特別留意學生是否曾在接受違規調查時而退學。在德克薩斯州,一些立法者正在考慮推動通過“成績單標注”法案。
據相關報道,近年來其他州曾嘗試推動類似法案但并未能獲得通過。在2019-2020年的申請期中,由于“回答自己過往不良行為的相關問題”這一規定已被800多所美國高校共同申請免除,因而可能只會有很少的學生被要求回答這些有關過往不良行為的問題。但據共同申請機構(CommonApplication)的官員稱,大學機構仍然可以選擇將這些問題設置在一個單獨的頁面上,并要求申請者予以回答。
這一區別實際上是因為不同大學在決定是否錄取新生時對過往犯罪記錄有著不同的關注程度與處理方式。
戈特利布表示,國際學生的申請不同于常規招生流程,其申請將由不同的學術部門進行審理,因為他們需要學科專家來確定申請者此前所上課程的有效性及專業一致度。與此同時,一些大學對國際學生和國內學生使用相同的申請審核辦法。因此,對國際學生而言,他們可能會或也可能不會被詢問其過去的不良行為及相關紀律處分。
其他一些學校則可能使用完全不同的處理辦法,它們可能會要求國際學生在進行申請時回答一系列附加問題。對于過往行為記錄不太好的國際學生來說,如果他們轉學回到本國大學繼續就讀或回國申請工作,尚不能判斷不良行為的“成績單標注”是否會給他們造成麻煩。通常情況而言,外國大學和雇主只對學歷感興趣,并不會過于關注成績單。
“在美國之外,成績單不如學歷重要,”戈特利布說,“獲得學位是最重要的,而個別課程的成績信息并不一定被要求提交。然而,在美國,課程成績很重要,因為學歷文憑只是擺在墻上的一張紙。“從國際招生官員的角度而言,其更專注于評估學生的學業表現。然而,當學生申請簽證并在使館進行簽證面談時,美國國務院的領事官員則會對申請者進行額外的背景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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